
公告日期:2025-01-0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泰君安作为保荐机构,指派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沈强、戴祺、李宁、盛阿乔、向若岚、李晋楠。沈强任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辅导对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工作。
以上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国泰君安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向中国证监会浙江局(以下简称“浙江局”)
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浙江局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出具了确认辅导备案日
期的通知。
辅导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下发尽职调查清单并收集相关资料的方式查阅并搜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以下发学习资料、组织自学、组织培训、个别答疑、对口衔接等各种方式,对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
3、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与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进行讨论或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的形式予以解决
4、访谈公司高管等方式。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国泰君安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辅导。国泰君安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辅导工作增强了辅导对象规范运作的意识,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继续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间,国泰君安辅导人员执行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对公司的法律、财务、业务等各方面进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和建议,并督促公司规范和完善上述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2、中介机构协调会和专题会议
本辅导期间,国泰君安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以及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对公司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讨论,并督促公司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3、组织学习法律法规
本辅导期间,国泰君安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督促接受辅导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续学习北交所相关上市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和监管要求,帮助辅导对象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
目前,本期辅导工作已按照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要求顺利完成,辅导计划履行情况良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辅导工作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配合开展各项辅导工作。各证券服务机构积极主动,协助公司对各项法人治理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在本阶段辅导工作中配合情况良好,帮助公司取得了较好的辅导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将按照北交所上市相关要求,继续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三会治理、历史沿革、关联交易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工作,督促公司规范和完善上述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国泰君安将后续持续加强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范辅导,严格按照北交所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国泰君安拟继续指派沈强、戴祺、李宁、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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