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2
公告编号:2024-062
证券代码:874048 证券简称:盈浩文创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贷款暨关
联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公司(含公司自身及子公司)拟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无偿担保并构成关联担保,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专业能力以及审计职业道德上能够保证审计报告的质量,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告编号:2024-062
三、《2023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专项审核报告》,上述报告客观公允反映了实际情况。上述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四、备查文件
《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蔡钰如、王琪、林涛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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