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8
公告编号:2024-101
证券代码:874048 证券简称:盈浩文创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 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设董事
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名,均由董 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1 名,均由董事会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作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公司信息备、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管理以及 披露事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
董事会秘书不得通过辞职规避其 工作。
应当承担的责任,董事会秘书的辞职报 董事会秘书应当督促公司制定、完告自其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披露 善和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做好
后方能生效。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应遵守法律、行政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 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4-101
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空缺期间,公司应
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
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并在三个
月内确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人选。公
司指定代行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信
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能力,并结合董事会成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作修订。
三、备查文件
《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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