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9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74049 证券简称:文依电气 主办券商: 东方证券
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请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其承办公司
审计业务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地发表审计
意见。 公司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系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
等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 2024 年度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提
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6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公司实际情况为基础,同时兼顾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浩、张浩芬、倪受彬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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