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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15:35:26 股吧网页版
文依电气: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874049 证券简称:文依电气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
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对尚未公布的信息及内部信息进行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公司在投资者管理工作中,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非法定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为: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体;

(四)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大会;

(三)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

(四)一对一沟通;

(五)电话咨询;

(六)现场参观;

(七)路演;

(八)公司网站;

(九)邮寄资料;

(十)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一)广告或其他宣传资料;

(十二)问卷调查。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一)公司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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