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东方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为进一步增强辅导工作小组力量,新增刘宇韬、杨懿湉、韩呈宇、龚昕烨等四人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新增后,东方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许恒栋、张桐、周平、王海峰、黄琳、崔玙昕、刘宇韬、杨懿湉、韩呈宇、龚昕烨等十人组成,许恒栋担任组长。

上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为东方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东方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本辅导期内,
东方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主要通过现场培训、现场尽职调查、审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文件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东方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辅导协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对拟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了解督导对象公司治理、业务开展、财务规范等情况,指导公司开展整改工作。
2026 年 3 月 6 日,东方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律师、会计师团队对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就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专题进行了现场培训。

同时,东方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2025 年 6 月 20 日修订)》等规范性文
件要求,审阅公司全国股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积极按照《辅导监管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且协作配合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部分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自用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坐落 权利人 建筑面积(m2) 用途

1 注塑车间加层 2,339.11 工业
2 仓储车间加层 航头镇航鸣 文依电气 1,309.87 工业
路 6-8 号

3 办公楼 2,671.10 办公

序号 名称 坐落 权利人 建筑面积(m2) 用途

4 门卫室、废料房、配电房、 557.48 工业
连廊等附属建筑

5 A 区夹层 奉贤区大叶 文依精密 4,000.00 工业
公路 6882 号

尽管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未受到部分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影响,但未来可能存在因该等情形导致主要场所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辅导期间,东方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关注部分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历史原因、使用现状及将来的整改措施。

2、进一步关注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实现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电气连接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