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874049 证券简称:文依电气 主办券商: 东方证券
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请的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其承办公司
审计业务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地发表审计
意见。 公司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系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
等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 2026 年度董事
薪酬的议案》及《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公司实际情况为基础,同时兼顾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通过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有利于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反映了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该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及规划、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下,制定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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