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26
证券代码:874049 证券简称:文依电气 主办券商: 东方证券
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提
高决策效率,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决议
有效期内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
策、北交所的监管情况、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以及证券市场情况,在股东
会决议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制定、修订、调整和实施本次
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定价方式、发行时间、发行方式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有关的具体事
项;
2、履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手续,包括向北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申请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并于获准后向北交所申请股票上市、办理
工商登记以及一切其他有关股票发行的所需手续;
公告编号:2026-026
3、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和总额度内,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签署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等,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顺序、用途范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
4、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及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反馈答复、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等);
5、办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事宜;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作出必要和适当的修订;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相应条款,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7、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按照新政策规定决定并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
8、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办理股票的初始登记、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流通锁定事宜及其他相关事宜;
9、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未来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事项外,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作出相应调整;
10、确定和办理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有关具体事项,签署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及其他各项法律文件;确定及设立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1、制作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并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未尽事宜;
12、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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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或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及其他上述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须的有关事宜
13、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若公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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