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74057 证券简称:迪亚环境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3)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所有“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分别调整为“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所有“法律、行政法规”“法律、法规”改为“法律法规”;
(6)所有“辞职”改为“辞任”;
(7)所有“罢免”改为“解任”;
(8)所有“半数以上”改为“过半数”;
(9)所有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且“通知书”需全部改为“通知”。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
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
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况制订本章程。 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由原湖南迪亚环境工程有 有关规定,由原湖南迪亚环境工程有 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的方式 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的方式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省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省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依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依
法取得营业执照。 法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792382173K。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湖南迪亚环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湖南迪亚环
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Hunan Diya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Co.,LTD。
第四条 公司的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雨 第五条 公司的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雨
花区振华路 579 号康庭园一期 20 栋 花区振华路 579 号康庭园一期 20 栋
101 室。 101 室,邮编:410000。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存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 第八条 公司的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总经理。 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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