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代码:874057 证券简称:迪亚环境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11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13 个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以上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保障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审慎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 事》等法律法规及《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公告编号:2025-049
第三条独立董事有权从公司领取适当津贴,但法规、政策另有规定时除外。
第二章 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为客观反映公司独立董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 实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行,公司给予独立董事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
第五条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六条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计算,并按月度发放,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
第七条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额外的、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九条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津贴:
(一)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证券交易所谴责或证券监管
部门处分或处罚以及其他行政或司法部门的处分或处罚的,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扣减、停止津贴发放的处分议案,报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告编号:2025-049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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