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3
公告编号:2024-076
证券代码:874058 证券简称:九州风神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要求,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二、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更正后的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
公告编号:2024-076
际情况,更正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更正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系未经审计的数据,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1-6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发现部分披露内容存在差错并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正后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更正后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五、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鑫全盛科技有限公司和惠州市鑫全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分配利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进行利润分配。
独立董事:姜齐荣、吴伟光、宋顺林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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