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0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4058 证券简称:九州风神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要求,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度
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度的《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审计报告》的内容。
二、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度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告编号:2025-004
三、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更正后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独立董事:姜齐荣、吴伟光、宋顺林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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