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74058 证券简称:九州风神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要求,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并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的《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审计报告》的内容。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公告编号:2025-020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已经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在全面了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证券业务资质及具体情况后,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所在2024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业务,续聘该所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并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该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六、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
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关于授权公司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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