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审阅报告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阅字[2025]100Z000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审 阅 报 告 TEL:010-6600 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阅字[2025]100Z0004 号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风神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
务报表的编制是九州风神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
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
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
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九州风神公司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九州风神公司容诚阅字[2025]100Z0004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陈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唐恒飞
2025 年 6 月 26 日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 年 1-3 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系北京
市九州风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系由夏春秋、韩小娜于 2003 年 4 月 10 日共同出资组建
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110221256349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夏春秋,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2017 年 10 月 28 日,根据公司有关股东会决议、发起人协议和章程的规定:以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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