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28
证券代码:874059 证券简称:东明电气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湖北东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资金拆借及整改完成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 资金占用情况说明
1、2025 年 10 月 11 日、2025 年 12 月 5 日、2025 年 12 月 8 日,
湖北东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计向控股股东胡
春蓉借款人民币 1170 万元,2025 年 12 月 18 日-31 日,公司合计已
归还 1230 万元,其中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计多还款 60 万
元,形成了实质上胡春蓉向公司借款 60 万元。胡春蓉向公司借款主要用于临时资金周转,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胡春蓉占用公司的60万元于2026年1月4日偿还完成,前述资金占用情形已消除。
2、2026 年 3 月 31 日,湖北东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借款给控股股东胡春蓉人民币 65 万元,未签订《借款协
议》,胡春蓉已于 2026 年 4 月 3 日还款 65 万元。
胡春蓉向公司借款主要用于临时资金周转,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28
二、 关联方违规资金拆借情况说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湖北东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借款给监事周春霞人民币 200 万元,未签订《借款协议》,周
春霞已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还款 200 万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四条“挂牌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监事周春霞向公司借款主要用于临时资金周转,属于关联方违规资金拆借的情形。
三、 资金占用处置进展情况
胡春蓉占用公司的资金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4 日、2026 年 4 月 3
日偿还完成,前述资金占用情形已消除。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未对公司经营和发展造成重大损害,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已清理完毕,对公司经营的未造成不利影响。
四、 关联方资金拆借处置进展情况
周春霞向公司拆借的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偿还完成,前
述违规资金拆借情形已消除。上述资金拆借行为,未对公司经营和发展造成重大损害,相关非经营性资金拆借款项已清理完毕,对公司经营的未造成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6-028
五、 后续规范措施
1、公司加强对防范资金占用和关联方违规资金拆借的公司制度学习、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则,从制度上有效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行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2、进一步加强财务部门的监督职能,关注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控制、预防资金占用和违规资金拆借情况的发生。
3、公司积极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合规意识,杜绝关联方占用和违规资金拆借公司资金的行为,保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湖北东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