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天风证券
关于湖北东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占用和关联方违规资金拆借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天风证券作为湖北东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其他(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是
2 公司治理 其他(关联方违规资金拆借)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2025 年 10 月 11 日、2025 年 12 月 5 日、2025 年 12 月 8 日,东明电气合计
向控股股东胡春蓉借款人民币 1170 万元,2025 年 12 月 18 日-31 日,公司合计
已归还 1230 万元,其中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计多还款 60 万元,形成
了实质上胡春蓉向公司借款 60 万元。胡春蓉向公司借款主要用于临时资金周转,
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胡春蓉占用公司的 60 万元于 2026 年 1 月 4 日偿
还完成,前述资金占用情形已消除。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借款给胡春蓉 65 万元,该借款构成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2026 年 4 月 3 日,胡春蓉向公司还款 65 万元,上述资金占用情形已消除。
2、关联方违规资金拆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四条“挂牌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
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向监事周春霞借款 200 万元。2025 年 10 月 28 日,
周春霞归还上述款项。公司向监事周春霞提供财务资助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
上述资金占用和关联方违规资金拆借事项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补充披
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发生资金占用和关联方违规资金拆借且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同时,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将给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挂牌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挂牌公司未来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和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主办券商已要求公司就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学习,规范信息披露,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杜绝此类违规关联方资金拆借与资金占用行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湖北东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资金拆借及整改完成的公告》
天风证券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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