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2
公告编号:2023-057
证券代码:874061 证券简称:恒茂高科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发行人”)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可能存在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主体承诺就本次发行后被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如下填补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承诺
1、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加强公司品牌建设和管理
公司将依托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募集资金投资的契机,进一步推动技术创新、扩大生产规模、加强品牌建设,有效提升公司在市场上的影响力,着力打造公司的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公告编号:2023-057
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4、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架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且有效。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随着未来规模扩张以及业务的增长,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健全和优化内部控制,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6、未履行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约束措施承诺
公司承诺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公司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向股东致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告编号:2023-057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在自身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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