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0
证券代码:874061 证券简称:恒茂高科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恒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郭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4,459,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申请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5,000,000 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情况);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750,000 股(含本数),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情况下,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8,750,000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望城网络通讯设备智能化生 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研发能力提升项目、醴陵工厂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视需要决定是否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 先期投入部分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少于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 资项目所需,超出部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制订募集资金超出部分的使用计划 并予以实施。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为维护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并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限售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11)其他事项说明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 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4,459,74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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