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4061 证券简称:恒茂高科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并于2023年6月28日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7月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1250号)。
2023年7月12日,公司收到认购对象缴足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1,628.00元。2023年7月2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认购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22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7月1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认购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07,6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1,628.00元。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开户行是中国银行醴陵支行营业部,账号为597680303797。2023年7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西部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8月2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8月8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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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防控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恒茂高
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户名: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醴陵支行营业部;
账号:597680303797。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西部证券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监管,明确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并已
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具体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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