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茂高科”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恒茂高科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恒
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
并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7
月 3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1250 号)。
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收到认购对象缴足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1,628.00
元。2023 年 7 月 26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认购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22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止,公司
实际已向认购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07,600 股,募集资金总额10,001,628.00 元。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开户行是中国银行醴
陵支行营业部,账号为 597680303797。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醴陵支行、西部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
股份于 2023 年 8 月 8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
程序、风险防控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户名: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醴陵支行营业部;
账号:597680303797。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西部证券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监管,明确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
并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具体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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