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9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74061 证券简称:恒茂高科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恒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24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郭敏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充分考虑目前经营情况,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长期战略和发展规
公告编号:2024-019
划,为进一步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日常运作将正常进行,组织架构保持不变,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努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已与全体股东就终止挂牌事项提前进行沟通并初步达成一致,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不存在异议股东,因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未另行审议及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阶段如出现异议股东,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的要求及时制定并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公司预计最晚于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股票终止挂牌公告所载时间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共荣、沈岳、陈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公告编号:2024-019
(1)准备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的申请文件,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修改、提交、执行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与协议;
(3)负责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做出相应安排(如有);
(4)办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退出登记事宜;
(5)办理其他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的一切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授权之日起至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