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6
公告编号:2023-057
证券代码:874062 证券简称:飞尔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上海飞尔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上海飞尔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保护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申请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对异议股东持有的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合法权益。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公告编号:2023-057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的价格按照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考虑除权除息对股价的影响)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孰高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终止挂牌后 1 个月止。股东应当在申请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至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其他证明文件、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
3、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回购义务。(七)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公告编号:2023-057
法院提起诉讼。
(八)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献红
联系电话:021-33650822
邮箱:xianhong.ma@feiersh.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庄邬路 88 号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上海飞尔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飞尔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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