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7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74063 证券简称:东昂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俊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卢永华、林毅民、蒋晓蕙因工作/异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20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实现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价稳定目标,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明确可行并能够切实有效发挥股价稳定作用。公司修订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上述修订在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修订稿)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卢永华、林毅民、蒋晓蕙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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