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7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4063 证券简称:东昂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4010001),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详
见: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528。
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1-23/1705996692_770919.pdf。
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公告编号:2024-027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5-24/1716545290_361265.pdf
(三)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鉴于财务
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
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待公司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尽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四)恢复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00Z0018 号,前述中止审核的情形已消除。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
2024 年 5 月 21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在业务系统中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状态调整为恢复审核。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申请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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