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7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74063 证券简称:东昂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俊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卢永华、林毅民、蒋晓蕙因工作/异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1-6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并聘请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出具了审阅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6 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卢永华、林毅民、蒋晓蕙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