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6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74063 证券简称:东昂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庄萍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本次发行
公告编号:2024-040
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有效期为相关
议案自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3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
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除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外,涉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s://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提示性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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