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874063 证券简称:东昂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俊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3,333,3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本 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有效
期为相关议案自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
期为 2023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顺 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
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 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 事宜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除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外,涉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提示性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3,333,33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及资金状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 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 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负责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额度
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信期限及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3,333,33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 常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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