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2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74063 证券简称:东昂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卢永华、林毅民、蒋晓蕙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资格,在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的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卢永华、林毅民、蒋晓蕙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卢永华、蒋晓蕙认为公司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所需,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卢永华、蒋晓蕙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独立董事林毅民回避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2
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卢永华、林毅民、蒋晓蕙
2025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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