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9
证券代码:874065 证券简称:钜鑫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钜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9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065 钜鑫新材 2023 年 6 月 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龙山二路 567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状况拟定《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状况拟定《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实际经营状况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实际经营状况,结合 2023 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
计质量,保障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综合考虑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任费用 20 万元人民币。
(六)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 年 7 月 8 日,广东钜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广东钜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确定公司发行股份 270 万股,发行对象为周学群、张海波、张昌利、彭清,发行价格每股
人民币 4.75 元,募集资金数额人民币 1,282.5 万元。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已收
到本次认购对象 4 人募集资金合计 1,282.5 万元。
1、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370 万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5 月 5 日审验出具的《验资
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2C000207 号),股东周学群、张海波、张昌利、彭清对公司增资后,公司实收注册资本由 5,100 万元变更为 5,370 万元。
2、修订《广东钜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具体修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10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370 万元。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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