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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四川德博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4


关于四川德博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四川德博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博尔”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法规,以及《四川德博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人员构成

本期浙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侯力、金晓芳、黄希、闵睿、郝好、肖迪、谭梁安生,其中侯力、金晓芳、黄希、闵睿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侯力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辅导小组成员均为浙商证券正式员工,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的法律、财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期辅导人员变动情况

本期辅导小组人员未发生变化。

3、其他中介机构参与辅导情况

北京市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开律师”或“律师”)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或“会计师”)相关人员亦参与了本期辅导,配合浙商证券为德博尔提供专项辅导或日常辅导工作。上述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2023 年 8 月 3 日,浙商证券向贵局提交了关于四川德博尔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申
请材料,并于 2023 年 8 月 7 日收到贵局出具的确认辅导备案日期的有关通知。
2023 年 10 月 11 日,浙商证券向贵局提交了《关于四川德博尔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
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向贵局汇报了 2023 年 8 月 7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期间,浙商证券针对德博尔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工作情况。

2024 年 1 月 12 日,浙商证券向贵局提交了《关于四川德博尔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向贵局汇报了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浙商证券针对德博尔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工作情况。

2024 年 4 月 9 日,浙商证券向贵局提交了《关于四川德博尔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向贵局汇报了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期间,浙商证券针对德博尔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工作情况。

本次向贵局汇报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期间为 2024 年4 月1 日至2024年
6 月 30 日。

本辅导期内,浙商证券采用开展尽职调查、组织召开会议、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实施辅导。

1、辅导期间,辅导机构结合既往对辅导对象进行的股票发行上市相关培训内容,并围绕当前北交所上市要求、证券发行上市新规等热点,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宣讲,对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及条件等进行了实时更新。

2、辅导期间,辅导机构结合辅导对象日常经营管理的实际,梳理了德博尔(含德博尔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全资子公司,下同)的内控制度体系,对部分内控管理制度的条款根据公司经营实际进行了必要修订,旨在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时效性和可实施性,并提高德博尔内控管理成效。在此基础上,辅导机构全程督导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内控制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要求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核算能准确反映公司业务实质。

3、在持续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辅导机构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与讨论,持续完善辅导方案。

4、辅导机构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及时发现公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通过召开中介现场协调会的方式,提出整改意见加以解决,并保证公司运营合法、合规。

5、督促德博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关于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关于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6、为辅导对象提供辅导验收证券市场知识测试专项培训,夯实辅导对象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确保他们具备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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