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5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4067 证券简称:泰和兴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承诺类别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关于厂区搬迁
的承诺函
承诺期限 长期
公司与泰和新材已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承诺事项的内容
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自
公告编号:2024-017
泰和新材受让取得坐落于烟台开发区 C-59 小区
20,626.5 平方米的宗地,并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取得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合同约定不动产权变更登记完成后一年内,泰和兴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款一次性打入泰和新材银行账户。根据《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所涉及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山永评报字(2022)第 39 号),相关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 992.1361 万元。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前述合同支付条款约定的支付期限尚未到期,公司预计于该期限内完成支付。
公司拟于 2024 年进行厂区搬迁,目前处于方案规划阶段,已完成地勘报告、规划方案及施工图
设计,尚未开工建设,公司计划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及临建、开工准备等工作,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结构工程及结构封
顶等工作,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生产设备
安装等工作。公司将视施工复杂程度、手续办理进度等因素,在不影响公司经营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该计划。
公司计划于 2024 年三季度,即新生产线投产后搬迁旧生产线,同时,子公司宁夏泰和兴本年将新增浆粕产能,未来可以保证公司的稳定生产,因此设备的整体搬迁不会导致公司生产线实际运行时间的中断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目前厂房建设、机器设备迁移在有序规划中,不存在较大障碍。结合生产、办公设备设施复杂化程度、拆装难度和运输便利性,以及新旧生产线的衔接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等可预见情况做出的合理估算,预估的搬迁成本
公告编号:2024-017
为 11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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