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4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74067 证券简称:泰和兴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11 月 4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提名毕景中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公司董事于玮女士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董事离职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应董事的聘任、提名及选举,行使董事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提名毕景中先生为公司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毕景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职于烟
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2 年 7 月至 2010 年 7 月);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
售公司(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2 月);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2 月至
今);现就职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防护与信息技术事业群(副群主/战略大客户部总经理);烟台广瑞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公告编号:2024-021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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