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6
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74069 证券简称:尚维斯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江苏尚维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鞠新国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银行借款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计划及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包括
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小写:1 亿元)的综合授
公告编号:2024-050
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以上授信额度并非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商业银行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取得相关商业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视实 际经营需要将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 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商业银行协商确定。
在办理授信过程中,除信用保证外,公司经营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 公司资产为相关授信进行抵押、质押。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 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办理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包括但不限于 信用保证、财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授权董事长鞠新国全权代表公司办理各项授信手续的签批工作和签 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便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 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江苏尚维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南通清源水务科技有 限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开发区支行申请 4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授信额度,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 1 年。经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开发区支行向上审批提出要求,授信由实际控制人及 配偶为其提供无偿保证担保变更为母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具体内容以实际 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4-05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尚维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