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74069 证券简称:尚维斯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江苏尚维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受让方式购买“昆仑蓝海新材料 1 号法人财富管理信托”和“昆仑蓝海新材料 2 号法人财富管理信托”产品,已投资金额共计 2029.81 万元,后期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增加投资,预计投资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上述信托期限均为 10 年(可展期或提前终止),上述信托类型为资产服务信托项下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财富管理信托,不涉及向投资者募集资金。
同时,为提升上述信托项下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收益水平,在信托财产分配前,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批准将信托项下的闲置资金用于投资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及受托人设立的标准化债权资产类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受让方式购买信托产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中“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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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主体”。
此外,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金额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
确认对外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根据信托合同,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信托将与另外一名普通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以本协议约定方式专项用于投资设立标的公司,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最终投资到项目。
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受让方式购买“昆仑蓝海新材料 1 号法人财富管理信托”和“昆仑蓝海新材料 2 号法人财富管理信托”产品,已投资金额共计 2029.81 万元,后期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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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投资,预计投资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上述信托期限均为 10 年(可展期或提前终止)。
公司挂牌以来未募集过资金,因此不存在将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者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出资。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为受让方式购买“昆仑蓝海新材料 1 号法人财富管理信
托”和“昆仑蓝海新材料 2 号法人财富管理信托”产品。上述信托将与另外一名普通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以本协议约定方式专项用于投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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