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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7 18:37:40 股吧网页版
天广实: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第二轮问询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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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他问题......第 1—26 页

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5〕467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本说明中除非另有说明,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或万元;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加计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一、其他问题

(1)研发人员薪酬核算准确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发行人 2022
年至 2024 年研发费用中薪酬总额分别为 5,481.82 万元、4,524.17 万元、
4,857.49 万元,其中非专职研发人员参与研发项目分配的薪酬总额分别为1,675.39 万元、1,085.59 万元、1,295.19 万元。发行人子公司华放天实主要从事 CDMO 业务,报告期各期均存在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生产活动的人员,其中非研发活动主要为接受客户委托进行的 CDMO 项目交付工作。请发行人:①说明研发人员的认定标准及合规性,各期专职研发人员及兼职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数量、占比及变动的原因,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②说明子公司华放天实存在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生产活动人员的具体情况,相关人员薪酬在生产成本与研发费用之间的分配依据,报告期内分摊的研发费用金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③说明发行人工时填报及统计的具体形式、复核把关过程、内控流程及实际执行情况、各类单据留存情况,工时能否清晰划分并准确核算。

(2)员工持股平台股份支付核算准确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发行人自 2016 年起通过华泰天实、安泰天实两个员工持股平台实施了多期股权激励,

2022 年至 2024 年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分别为 3,038.54 万元、5,112.32 万元
3,106.07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存在员工离职后股份转让或保留合伙份额的情况,其中 2023 年张伯彦、胡稳奇等员工离职后协商股份保留份额当期加速行权,导致当期股份支付金额大幅增加。此外,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将持股平台内持有的激励份额转让给其他员工的情况。请发行人:①说明报告期内员工持股平台内员工离职的具体情况(如涉及人员、背景及原因、持有份额等),相关员工离职后股份处理方式(如保留份额、回购后注销、转让给其他人)等,股份处理方式是否符合《合伙协议》及《股权激励方案》相关条款;不同股份处理方式下的股份支付核算方式(如加速行权、冲回原确认的金额等),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②说明实际控制人将持有的员工持股平台内激励份额转让给其他员工的具体情况,涉及的股份数量、金额及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1)(2)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1)说明针对研发费用中测试及技术服务费采取的具体核查程序、覆盖范围及核查结论,如对测试及技术服务采购供应商采取的函证、走访等核查的具体情况;对测试及技术服务费确认准确完整性采取的细节测试、截止性测试等核查的具体情况等。(2)说明针对研发人员薪酬完整准确性采取的具体核查程序、覆盖范围及核查结论,如对研发人员(尤其是兼职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工时核算核查的具体情况等。(3)说明对研发活动内控有效性采取的具体核查程序、覆盖范围及核查结论,如对各类研发活动及费用构成的穿行测试、控制测试的执行情况,结合相应核查程序,就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建立完备的研发投入内部控制制度发表明确意见。(4)说明对 CDMO业务收入确认真实性、合规性所采取的细节测试、截止性测试等核查程序的具体情况,客户验收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收入的情形。(5)说明对在建工程真实性采取的具体核查程序,对相关供应商访谈、函证等核查情况。(问询函问题 3)

(一) 研发人员薪酬核算准确性

1. 说明研发人员的认定标准及合规性,各期专职研发人员及兼职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数量、占比及变动的原因,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

(1) 研发人员的认定标准及合规性

公司依据员工所属部门、实际从事工作的性质以及工时占比对研发人员进行 认定,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包括全职研发人员和兼职研发人员,其中母公司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实)研发人员主要从事生物大 分子药物的相关研发,2022 年存在少量研发人员同时服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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