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1
证券代码:874072 证券简称:宝特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6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廖宗良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1. 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现选举廖宗良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核查,廖宗良先生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吕瑞峰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选举吕瑞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核查,吕瑞峰先生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廖宗良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廖宗良先生提名聘请廖宗良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核查,廖宗良先生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赵勇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廖宗良先生提名聘请赵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核查,赵勇先生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邵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廖宗良先生提名聘请邵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核查,邵挺先生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