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60
证券代码:874072 证券简称:宝特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下午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人。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审议的以下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在 2024 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状
况,我们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出的股份公司权益分派方案进行了审议和分析。我们相信该方案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计划。我们建议董事会在实施分派方案前继续关注市场动态、业务风险和财务状况的变化,以确保权益分派计划的实施是及时和合适的。我们期待董事会继续保持对公司的有效领导,并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充分考虑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及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4-060
三、《关于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及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火根、戴征武、张林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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