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74072 证券简称:宝特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及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聘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在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
公告编号:2025-024
完成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新增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
该议案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及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东莞宝特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火根、戴征武、张林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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