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5
证券代码:874073 证券简称:亚南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4 月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制度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
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
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
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公
平,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
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均接受本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
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
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九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 内部审计部审计人员应当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以及控股、全资
子公司的业务流程,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职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有效沟通的能
力。内部审计部通过实施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审计人员具备足够的专
业胜任能力。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应有的客观性、
独立性和职业谨慎,应当回避与被审计部门(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计
事项。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严谨的职业态度,保守审计过程中知
悉的公司商业及技术秘密。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议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协调内部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
作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以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
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以及控股、全资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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