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2
关于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亚南股份”)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泰君安为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建立了相应的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工作主要由李晨、陈根勇、王晓洁、周丽娟、郭晟宇、陈亚建完成,其中,李晨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国泰君安正式员工,并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必要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能够胜任辅导对象的上市辅导工作。本阶段辅导期内,原辅导人员周志刚因个人工作调整,不再担任亚南股份的辅导人员;王晓洁为新增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本期辅导期间,国泰君安辅导人员结合公司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持续跟进和
落实前期重点事项,与相关方就专题事项进行分析研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
相关方进行访谈。国泰君安辅导人员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分析和讨论了公司存在的
主要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
(三)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
接受辅导人员为亚南股份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郭韦苇 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 郭玮翔 董事、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东福建佳杰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3 郭雄 董事、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 郭健 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5 刘桢 董事、董事会秘书
6 林希胜 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任)
7 常智华 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任)
8 许明 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任)
9 赵义亮 董事(2023 年 12 月 22 日辞任)、财务总监
10 黄韩蕾 监事会主席
11 杨修狮 职工代表监事
12 林晓玲 监事
13 张平 副总经理
14 卢禹丰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国泰君安辅导工作小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序开展尽职调
查工作,督促公司建立规范、合理的各项制度。本期辅导内容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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