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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6:24:01 股吧网页版
亚南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74073 证券简称:亚南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4 月28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 律、法规及《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制度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在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时,董事会认真研究和讨论了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股东相关意见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6

经审阅,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且具有丰富的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职业素养,同意续聘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制定 2025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
薪酬及制定的2025年度薪酬方案综合了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经营发展状况,考
虑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规定以及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的,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
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及整体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福建福安闽东亚南电机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和拟签署<《福建福安闽东亚南电机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修订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签署股权激励补充协议
是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和约束机制,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的管理团队以
及核心人才,明确股权回购的相关主体,保障公司股权的稳定性,提高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上述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
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补充确认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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