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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亚南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74073 证券简称:亚南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五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一) 审议公司发生的交易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对外融资(包括向银行等借入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者债务重组(获得债务减免除外);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但交易涉及购买或出售资产的,需按照本条第(十二)款的标准提交股东会审议;
2.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3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公司提供给财务资助,应当以发生额作为成交金额,按照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的规定。
公司连续 12 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应当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本条的规定。已经按照本条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除提供担保等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事项外,应当对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的规定。
已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本条的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十二) 审议下列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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