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74073 证券简称:亚南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和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还应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研究员及基金经理等;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信息披露,包括法定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以及非法定的自愿性信息;(二)股东会;
(三)网络沟通平台;
(四)投资者咨询电话和邮件、传真;
(五)现场参观和座谈;
(六)一对一的沟通;
(七)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
(八)媒体采访或报道;
(九)邮寄资料;
(十)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的方式。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涉及商业秘密、行业机密和国家秘密的除外);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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