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74073 证券简称:亚南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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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有半数以上的比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拟辞任委员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委员职务。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具体如下: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本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以外,审计委员会的其他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三)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五)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
(一)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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