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8:53:55 股吧网页版
亚南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74073 证券简称:亚南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4 月24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 律、法规及《福建省亚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制度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在制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时,董事会认真研究 和讨论了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股东相关意见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14

三、《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有丰富的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职业素养,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及制定的2026年度薪酬方案综合了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经营发展状况,考虑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及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6-014

相关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侯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