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874075 证券简称:乔路铭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22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 发行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0,000,000 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7,500,000 股(含本数),并在招股文件和发行公告中披露。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7,500,000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交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4. 定价方式: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 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 发行对象范围: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乔路铭新能源汽车智能及轻量化内外饰件智造项目(一期)、汽车轻量化内外饰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
8.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 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 决议有效期: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11. 其他事项说明(如适用):
(1)发行方式:采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按市值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对于采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方式,公司与主承销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战略配售对象和方案。
(2)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3)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上市战略配售的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市场状况确定。
(4)发行与上市时间: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上市的决定后,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 1 年内发行股票;公司取得北交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上市时间。
(5)本次发行的上市地点:北交所。
(6)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并获得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需报北交所审查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行,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为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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