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74075 证券简称:乔路铭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乔路铭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 6 月 2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资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22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本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该等安排符合市场惯例,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措施,公司制定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22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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