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74075 证券简称:乔路铭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鉴于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稳步有序推进,公司拟为本次发行上市聘请以下中介机构:
1、聘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2、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3、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先审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介
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34
2025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介
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文件》;
(二)《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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