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公告编号:2025-051
证券代码:874075 证券简称:乔路铭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签署了《关于乔路铭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
称“浙江证监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东方投行。(三) 完成辅导备案
浙江证监局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受理了公司提交的辅导备案材料,并同意
备案。公司自 2023 年 8 月 9 日进入辅导期,辅导机构为东方投行。
(四) 通过辅导验收
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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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浙证监综合监管字〔2025〕132 号),公 司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浙江证 监局的辅导验收。
(五) 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更业务范围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425 号),东方证券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 东方投行,吸收合并之后东方投行解散。东方证券已自证监会取得换发后的《经 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含“证券承销与保荐”。东方证券与东方 投行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批复及相关要求推进实施吸收合并工作,
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东方投行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东
方投行承接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执行,东方投行对外签署的 协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履行,东方投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东方证券依法承继。 因此,辅导机构由东方投行转为东方证券并开展相关辅导工作,公开发行辅导 监管系统已完成对辅导机构的变更。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 41,143.28 万元,2024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算)为 39.17%,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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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
《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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