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3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目 录
释 义 ...... 1
第一部分 引言 ...... 3
第二部分 正文 ...... 5
一、关于本次发行主体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5
二、关于发行人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7
三、关于本次发行是否需要履行注册程序的意见...... 7
四、关于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8
五、关于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8
六、关于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及是否为
持股平台的意见...... 10
七、关于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1
八、关于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1
九、关于发行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6
十、关于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6
十一、律师认为应当发表的其他意见...... 16
十二、结论性意见...... 17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公司/朝晖股份/发行人 指 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定向发行 指 朝晖股份本次向股转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事项
发行对象/大成拾肆号 指 淮南市大成拾肆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
《定向发行指引 1 号》 指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办法》
《监管规则指引第 1 号》 指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非上市公众公司类第 1 号》
朝晖股份现行有效的《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
《公司章程》 指
限公司章程》
《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说明书》
朝晖股份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签署的附生效条
《股份认购合同》 指
件的《定向发行认购合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本所/天册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
本法律意见书 指
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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